国务院:2024年这13件事高效办!

2024-01-25 11:10:24 来源:热点频道

本网讯,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有哪些?今后,企业和个人办事将迎来哪些新变化?一起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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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0日,兰州中山铁桥码头的日出。融媒体中心 摄

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一)企业事项(8项)

1、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企业变更登记

企业印章刻制

基本账户变更

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2、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3、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食品经营许可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经营发展

4、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一件事”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供电报装

燃气报装

供排水报装

通信报装

5、信用修复 “一件事”

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6、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企业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企业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企业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电信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

注销退出

7、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企业车辆信息核查

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

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

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

企业房产信息核查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

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核查

8、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税务注销

企业注销登记

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银行账户注销

企业印章注销

(二)个人事项(5项)

1、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预防接种证办理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

社会保障卡申领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入学

2、教育入学“一件事”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户籍类证明

居住证

不动产权证书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生活

3、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

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

就医购药

交通出行

文化体验

4、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就业帮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退休

5、退休“一件事”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户籍信息确认

今后,企业和个人办事将迎来哪些变化?一起来看政策梳理——

《指导意见》总体目标:

2024年,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第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

到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要全面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

(一)线下办事“只进一门”

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

有关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一体化管理,按统一要求提供规范服务。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分布情况,统筹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

鼓励在有条件、有需求的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园区等设置便民服务点,探索利用集成式自助终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

国务院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提供办事服务。

(二)线上办事“一网通办”

加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联通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的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加强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统一受理端建设,推动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

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联通各类办事服务系统,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

(三)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

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加强政务服务热线归并,根据需要设置重点领域专席,不断提升12345热线接办效率,高效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

建立健全“接诉即办”机制,更好发挥热线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窗口作用,及时了解问题建议,推动解决服务问题。 

提高12345与110对接联动效率,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

加强12345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体系、“好差评”体系等业务协同,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要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一)关联事项集成办

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跨层级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

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各自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

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

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二)容缺事项承诺办

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

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

加强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建立差异化的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逐步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异地事项跨域办

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做到就近办、异地办。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业务支撑系统,推动数据跨域共享、系统无缝衔接,实现异地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

优化线下代收代办服务模式,建立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代收代办相关单位责任分工。

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按需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

支持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地区探索更多事项跨区域办理。

(四)政策服务免申办

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强化数据归集共享、模型算法和大数据分析支撑,精准匹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群众,推动逐步实现政策“免申即享”。

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依申请办理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自动生成申请表、调用申请材料,并主动精准推送,便利自愿申请。

优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丰富政策库,实现利企便民政策和服务精准直达。

要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 

(一)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总枢纽,强化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统一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认证、跨域电子印章验签、办件调度、用户管理等支撑能力。

国务院部门要加快整合本领域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并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数据接口等方式对接联通,推动条块系统更好融合互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省级统筹,推动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标准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同质高效,提升省级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和市级平台应用创新能力,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地市级以下政务服务平台。

(二)着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实效

完善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枢纽,汇总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分批纳入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垂直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清单,推动国务院部门数据按需向地方回流和直达基层。

持续提升政务数据质量,从源头加强数据治理,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编制“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数据规范,推动实现“一数一源一标准”。

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领域,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依法依规共享使用政务数据,加强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大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

(三)持续加强新技术全流程应用

按照成熟稳定、适度超前的原则,创新开展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推动政务服务由人力服务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

推动新技术在办事服务具体场景中的应用,优化重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完善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服务功能。

探索应用自然语言大模型等技术,提升线上智能客服的意图识别和精准回答能力,优化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导办等服务,更好引导企业和群众高效便利办事。

(国务院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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